记者第一次见到姚远是在两年前,其时姚远穿戴一身洗得发白的作业服,站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玻璃大门外,满脸的犹疑。害怕地推开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即便脸上带着谦卑的笑脸,姚远的两个眼睛却是死灰色,没有活力。走到一位律师的作业桌前,一张嘴说话,显露仅有的几颗残缺不全的牙齿,由于牙齿不全话音模糊不清。姚远木然地说:“我是一名印刷厂工人,在单位作业了25年,我觉得我现已重度铅中毒。什么都干不了,现已是一个废人。单位和我免除了劳动合同,也不给我做职业病判定,我想和单位打官司!”和律师签合同时,姚远的手一直在颤栗,他苦笑着说:“我现在浑身常常痛苦,呼吸有时都觉得困难。”

  1978年,姚远进入某化工集团新闻中心印刷厂作业。在印刷厂里他做最苦最累也是最风险的作业——熔炼铅块浇铸铅字。尽管房间里装有排气扇,也带着口罩,但这些保护措施关于姚远而言效果并不大。姚远年年都会在医院里住上一个月,在医院的职业病区里承受排铅医治。2003年,姚远与单位免除劳动合同时,他的作业单位现已从某化工集团变成了另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公司,姚远说这事自己一点都不知道。通过判定,姚远的身体内尽管含有很多铅元素,但仍然被判定为“无缓慢职业性铅中毒”,不是铅中毒,更不是职业病。但姚远以为,这是由于某化工集团没供给作业环境的查验测验的数据,才导致了自己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通过3年多的尽力,昨天上午在沿江法庭,姚远的案件正式开庭,姚远提出索赔54万余元。坐在被告席上的某化工集团的代理律师,却在宣读答辩状时就给了姚远沉重一击。告错了?只能去找建筑工程公司?姚远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观念,“我是在某化工集团的印刷厂作业,就应该找某化工集团索赔”。“不是职业病,姚远现在的身体状况与铅中毒并无联系,即便铅中毒也不一定就是在印刷厂作业形成的。”某化工集团的代理律师接二连三抛出自己的观念,姚远仍然把自己当年在印刷厂受的苦,辗转反侧说了一遍又一遍。姚远乃至以为首要是由于自己铅中毒,身体健康状况差,所以不能成婚,才导致了自己没有分到房子,提出的54万元索赔款里就有一套房子钱。现在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当事人系化名)